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解答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解约催告的适用范围

解约催告的适用范围

解约催告只适用于因迟延履行引起的合同解除之中,而不适用于下列合同解除:
(1)约定解除;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3)协议解除;
(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5)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
(6)其他根本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如因迟延履行而损害另一方的期限利益及因情事变更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解约催告的适用范围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zhaiquanjieda/j0jrv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