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解答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债务纠纷案调解时可以以物抵债吗

债务纠纷案调解时可以以物抵债吗

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债权实现、债务消灭的方式。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以物抵债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

债务纠纷案调解时可以以物抵债吗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zhaiquanjieda/6pdk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