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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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不能达成上述条件,欠条是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只能通过其他间接证据证明基本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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