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支付利息标准的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律师解答 关注:4.96K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标签: 欠款 债权债务 支付 法律依据 利息 民间借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jiedaijieda/48vgn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