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夫妻债务时是否应考虑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债务律师解答 关注:3.12W次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日常家事代理权这个权利,因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无需考虑该权利的存在。在日常家事代理权之外所负之债均应经过双方同意,这是由我国法定的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的性质所决定的。 标签: 代理权 夫妻债务 家事 夫妻 债务 债权债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fuqijieda/yonw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