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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可不可以为第三人

反担保人可不可以为第三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人是担保的第三人。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反担保人可不可以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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