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

公告送达债权转让

公告送达债权转让

公告送达债权转让

现代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可以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流转,更可以在第三人之间转让,这种方式即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必须送达债务人,那么,报纸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可以吗?今天,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zhaiwuzhaiquan/v51k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