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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流程

债权人会议流程

债权人会议流程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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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何生效?

决议的做出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2)这些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对于通过和解协议草案,不仅要求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超过半数,而且其代表的债权总额,还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不按上述要求通过的和解协议草案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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