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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债务承担

变更债务承担

变更债务承担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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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债务承担

公司变更债务承担说明范本《一》 

本人/公司(新股东姓名/单位名称,个人要写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时间)经法律程序将***(公司名称)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个人要写身份证号)同意继续承担****(转让的公司名称)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并办理法律手续。

今后由与原债权债务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原股东姓名/单位名称)承担,与(新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无关。

特此声明!

转让交割日:****年**月**日

声明人/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单位不写)

联系电话:

声明人/单位:(个人签名要手写,单位要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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