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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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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法定程序

公司合并的程序:

(一)订立合并协议。

(二)通过合并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五)主管机关批准。

(六)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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