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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如何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如何行使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那么债权人的撤销权要如何行使呢?针对这个问题,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权人撤销权如何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对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审查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成立要件,以避免滥用,达到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在债权为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的债权人可作为共同原告主张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以由其中的一个债权人作为原告。在后者情况下,其他共同债权人不得再就该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且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如果允许债权人长时间拥有撤销权,必然会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另外,经过长时间后,善意恶意等的证明会变得因难。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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