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minjianjiedai/xvjk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