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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收的认定标准

暴力催收的认定标准

“暴力催收”的主要表现就在于使用“非法”手段,其中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用打电话方式向欠款人催其还款,每天至少拨打超过5次以上,拨打时间一般在早上8点到晚上9点,有的甚至更长,这其中还包括债务人的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等。
第二种;上门催收一般情况下是3人以上,上门之后不表明任何身份,就坐在欠款人家里对其本人以及家人各种威胁、恐吓,进行人身攻击以及口头侮辱。
第三种;到处散布欠款人欠款的消息,或者在路上在门上喷写__欠款不还的字样等。
犯罪嫌疑人暴力催收致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暴力催收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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