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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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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屋80元/套;非住屋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2、房产档案馆: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 A4纸 :0.3元/页; A3纸
:0.6元/页五、注销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

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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