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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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冠状病毒期间怎么收房租?在冠状病毒期间房租的征收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就合同应该严守的理念而言,在租赁合同订立后,承租人即负有给付租金的义务,原则上给付租金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负担。但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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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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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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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前工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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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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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县级公立医院既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网络的网底,又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处于我国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枢纽位置,指导县级医院做好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及早发现病例,科学开展救治,对于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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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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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2020年2月12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通知》就促进农产品流...
- 26835
-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务机关将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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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型冠状病毒上班感染算工伤吗?上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算工作,应当根据实际工作而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是工作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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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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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因新型冠状病毒而被隔离的期间,员工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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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不属于工伤,涉及到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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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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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工作感染冠状病毒,应当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因为这是由于工作期间,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害,就应当是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单位来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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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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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上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一定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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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疫情治疗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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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是2020年2月2日由妇幼健康司发布的内容。颁布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文号:肺炎机制发[2020]17号颁布时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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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关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暂停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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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刑。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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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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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为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按照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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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疫情治疗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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