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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双方需提交哪些资料

二手房买卖双方需提交哪些资料

二手房买卖双方需提交哪些资料
二手房买卖双方需提交哪些资料
(一)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人(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收入证明;
2、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3、配偶身份证;
4、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5、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三)售房人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4、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
5、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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