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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353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3款規定,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

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癮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等。

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從重處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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