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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到手

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到手

政府在進行徵地的時候,土地上的住戶是需要進行搬遷的,當然國家對這些住戶也是有相應的補償,這些搬遷戶最關心的是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能拿到手裡,所以,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到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到手

一、搬遷補償款什麼時候到手

1、如果選擇的以貨幣安置形式賠償的,在簽完貨幣安置協議後,房屋動遷以前就會發放補償款;

2、如果選擇的以房屋置換(賠償安置房)形式賠償的,在簽完房屋安置協議後,房屋動遷以前會一次性補償1-2年的過渡費用,如果1-2年到期後安置房仍未交付的,會按協議再次補償過渡費用。

二、拆遷補償的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物件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

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程序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搬遷補償款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什麼付款,因為我國法律對這一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也出現很多搬遷戶沒有拿到補償款的現象,導致的糾紛也非常多,所以,處理這些糾紛小編建議登入本站平臺諮詢或委託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標籤: 到手 補償款 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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