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 >土地徵收 >

建設用地徵地流程是怎麼樣的?

建設用地徵地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申請用地

建設用地徵地流程是怎麼樣的?

建設單位持經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計劃以及地方政府規定需提交的相應材料、證明和圖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同時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並附下列材料:

1、建設單位依法設立的有關證明;

2、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或其他有關批准檔案;

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材料;

5、建設專案總平面佈置圖;

6、佔有耕地的,提出補充耕地方案;

7、建設專案位於地質災害地區的,應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8、提供地價評估報告。

(二)、受理申請並審查有關檔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設用地的申請、審查、報表工作,對應受理的建設專案,在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專案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稽核同意後報上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查。

(三)、審批用地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收到上報土地審批檔案,按規定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實行土地管理部門內部會審制度審批土地。

(四)、徵地實施

經批准的建設用地,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1、徵地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批准徵地的機關、文號、土地用途、範圍、面積、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補償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3、安置農業人口;

4、徵收用地單位的費稅;

5、直轄市徵地爭議。

(五)、簽發用地證書

1、有償使用土地的,應簽訂土地使用合同;

2、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單位簽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3、用地單位持使用土地證書辦理土地登記。

(六)、徵地批准後的實施管理

建設用地批准後直至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之前,應進行跟蹤和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

2、督促被徵地單位按期移交土地;

3、處理徵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

4、填寫徵地結案報告。

(七)、頒發土地使用證

用地單位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經測繪部門測繪,核定用地面積、確地權屬界限,地籍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後,由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證,作為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進行徵地而用於建設,那麼就需要結合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徵地,在實施的過程中就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只有獲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那麼才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但如果私自的轉讓這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標籤: 用地 徵地 流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hengdi/tudizhengshou/yl4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