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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徵地流程

企業徵地流程

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後,應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諮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
1、規劃必須符合原國家土地管理局釋出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規定》(《國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號)的要求。
2、如該建設專案列入國家國土資源局編寫的《限制供地專案目錄》,則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設用地前,須先取得國土資源部許可,再履行批准手續。
3、如該建設專案列入國家國土資源局編寫的《禁止供地專案目錄》,則在禁止期限內,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受理其建設專案用地報件,各級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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