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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現如今,在我國法律上規定,我們擁有一塊土地的使用權是有一定期限的,比如說居住用地、文娛用地等,當然也包括商辦專案土地。但是不同用途的土地,它的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這個問題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而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指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時間。

二、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

根據1990年《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是否可以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通過上述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得知,根據我國目前使用的法律條例,一般而言,商辦專案土地使用期限是四十年,當土地使用年限期限以後,需要到當地有關部門進行續期,而且續期往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至於具體的費用標準,建議大家還是以當地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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