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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遷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房子拆遷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房子拆遷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一、房子拆遷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1、對於拆遷決定或者拆遷補償安置裁決不服提起的訴訟,在性質上屬於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2、對於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3、當事人之間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適當的,當事人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於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未經行政裁決,而強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除的,當事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二、房子拆遷糾紛的特點是什麼

1、涉及的法律關係比較複雜。就目前的法律規定而言,同一拆遷行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關係,又有民事法律關係。

2、房屋拆遷工作政策性強。從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遷涉及公民財產保護和公共福利改進的關係,涉及國家公共政策和私權保護衝突的價值選擇,是一個包容了國家政策、應用法學、理論法學、社會學等各門類學科在內的複雜的系統工程。

3、拆遷行為主體往往遊移不定。在現行的制度下,拆遷主管部門頒發拆遷許可證後,拆遷補償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才能達成。

4、原告為共同訴訟的案件居多,集團訴訟有上升趨勢。由於大範圍的城市拆遷工作,導致被拆遷的人數眾多,加之被拆遷人認為聯合共同訴訟可以給法院施加壓力,增加勝訴機率。

5、案件審判難度大,法官承受的壓力大。房屋拆遷糾紛案件一部分原告為共同訴訟及集團訴訟,處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當事人鬧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現,影響社會穩定。

法院接到起訴書之後會進行調查,還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若是不符合立案條件會告知當事人,還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若是符合立案的條件,會開庭審理此案,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所引發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案件的處理規定,而對房屋拆遷決定不服的屬於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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