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夫妻個人債務解釋是什麼
- 個人債務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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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一、夫妻雙方依《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二、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四、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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