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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代位求償可以分期還嗎?

車險代位求償可以分期還嗎?

一、車險代位求償可以分期還嗎?

車險代位求償可以分期還嗎?

當事人與保險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是可以辦理車險代位求償的分期償還的。發生交通事故後中,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據法律或合同規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代位求償權也稱代位追償權,是指財產保險中保險人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後,可以取得在其賠付保險金的限度內,要求被保險人轉讓其對造成損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償的權利。

二、代位追償的發生事由有哪些?

1、侵權行為

保險標的因第三人的故意或過失而遭受財產損失,依照法律規定,該第三者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失碰撞造成保險人承保汽車的損失而向第三人追償,即為明顯例證。

2、合同責任

第三者在履行合同中違約造成保險標的損失或根據合同約定第三者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如停車場收取保管費為車主保管車輛,因管理員疏忽而致車輛丟失,根據保管協議,停車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

指沒有合法依據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損失的事實,如拾得他人走失的動物。

4、共同海損

保險標的因共同海損造成損失,保險人賠償被保險人上述損失後,有權向共同海損受益人代位追償。

5、產品質量責任

當產品發生責任事故,在具體的責任人無法查清的,由產品生產者承擔責任,則由保險人賠償損失。保險人在賠付後又查明事故的實際責任人是第三人的,應向第三人求償。

6、保證及信用保險的追償

保證及信用保險是從民法擔保制度中的保證發展而來的,它是就被保險人履約、信用等向債權人的一種擔保,在被保險人不履行債務或發生信用危機時,由保險人以支付保險金的形式履行保險合同項下被保險人的債務,由此,就產生了向被保險人追償的權利。

車險的賠償,一般是需要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的事故勘察情況,結合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對於相關車險代位求償的分期情況,並不屬於法律中明確規定的範圍,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處理。

標籤: 求償 代位 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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