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月息百分之二十合法嗎?
- 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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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月息百分之二十合法嗎?
1、借條月息百分之二十不合法,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3、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應當慎重,在約定明確的同時,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所以,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要約定明確,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著面子口頭約定而不書面寫明收取利息及利息標準。
4、《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借條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3、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4、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5、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也就是借條上所約定的一些內容,是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之下,必須要予以確認。但是還是需要提醒注意,如果借條上所約定的利息過高的話,人民法院也是不會支援的,畢竟法律當中明確規定了禁止放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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