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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股權變債權怎麼寫?

打借條股權變債權怎麼寫?

一、打借條股權變債權怎麼寫?

打借條股權變債權怎麼寫?

1、書寫抬頭,抬頭即標題,居中寫“借條”二字;

2、在借條上書寫借款人和放款人法定姓名,姓名不可用小寫或綽號代替,否則此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3、在寫借條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法定姓名後附身份證號碼,避免出錯;等等。

二、股權與債權的區別

1.股權與債權的權利型別不同。

股權屬於物權的範疇,債權則不屬於物權的範疇。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其標的物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具有排他性。股權的內容主要為股東共同行使對公司財產的支配權和收益權,並排除股東以外的他人的干涉。

2.股權與債權的發生根據不完全相同。

股權的發生根據一般為投資行為或者交易行為,原始股股東的股權的發生根據是股東對公司的直接投資行為,非原始股股東的股權的發生根據是股東之間以股票買賣為表現的對公司的投資轉讓行為。債權的發生根據有多種,常見的是以合同為基礎的買賣行為,買賣的標的一般為財物,此種情況下的股權與債權的發生根據可以相同。

3.股權與債權的權利內容不完全相同。

股權的權利內容主要為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者等權利。股權中的資產受益、對公司資產的處分權等是具有所有權性質的權利,股權中的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者等權利則是具有經營權性質的權利。債權的內容通常有給付請求權、給付受領權、保護請求權、處分權。

4.股權與債權的行使方式不同。

股權具有物權的性質,更具有所有權的性質。物權是一種絕對權,其行使不涉及其他特定主體的作為或者不作為。股權的主體是股東,股東行使股權方式一般為股東直接通過股東大會的方式進行,或者通過委託授權的方式進行,股權的行使不需要依賴特定主體履行相應的義務。經常出現的中小股東的股權難以體現甚至遭受侵犯的現象,並不是因為股權的行使需要特定義務人的配合,而是因為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欺壓,或者是因為公司管理人對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侵犯。債權的行使需要特定債務人的配合,沒有債務人的一定行為,債權人無法實現其債權。

5.股權與債權的限制不同。

每個股東的股權行使要受到公司章程的約束,即受到股東之間的相互約束。這種約束是以股東自願為基礎的,是為了股東的共同利益而設定的。股東的股權受到的約束,表面上看似乎是受到了公司及公司管理層的約束,實際上這種約束最終仍然是來自股東自身的,更多是來自大股東對小股東的限制。債權人對債權的行使與實現,要依賴於債務人的一定行為,要受到債務人的限制。另外,對於以給付一定財物為內容的債權,又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在債權債務未到期之前,債權人不能行使其債權;而在訴訟上,債權到期後,債權人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內行使其債權,就可能會喪失其債權。

所以股權轉債權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才能轉換的,如果能滿足對應的轉換條件的話,那麼在打借條的時候只需要將雙方的真實意願表達出來,最後簽字即可。借條的存在也是為了證明雙方之間確實是有借貸關係的憑證。

標籤: 債權 股權 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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