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儲存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行政處罰 關注:8.86K次 證據儲存屬於強制措施。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二條第二款,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標籤: 行政處罰 證據 行政類 儲存 強制措施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zheng/xingzhengchufa/d5wjp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