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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罰款可以減免嗎?

安監局罰款可以減免嗎?

一、安監局罰款可以減免嗎?

安監局罰款可以減免嗎?

安監局罰是不可以減免的,但我國法律規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罰金。罰金應當按照判決規定的期限繳納,可以一次繳納,也可以分期繳納。所謂不能抗拒的災禍,主要是指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屬重病、傷殘等。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是減免罰金的條件,但並不是凡有上述情況都可減免罰金。

只有遭遇不可抗拒的災禍造成繳納罰金確實有困難的,經申請,人民法院才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全部罰金。如果犯罪分子財產所在地遭受火災或水災,但犯罪分子的財產未受損失或損失不大,不影響罰金刑的執行,這種情況下罰金刑還是要執行的。另外,我國刑法不允許用繳納罰金代替徒刑、拘役,同樣也不允許用徒刑、拘役代替罰金。

二、罰金的數額如何確定

關於罰金的數額,刑法分則有的犯罪未作具體規定,有的犯罪規定了一定幅度。根據本條規定,無論是刑法分則明確規定了罰金刑幅度的,還是沒有明確規定罰金刑幅度的,判處罰金刑時都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所謂“犯罪情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觀惡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惡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後果是否嚴重等等。

一般說來,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適應,使犯罪分子不在經濟上佔到便宜。同時,犯罪分子的經濟負擔能力也是一個考慮的因素。如果罰金數額過多,超過了犯罪分子的實際負擔能力,犯罪分子也無法繳納,這對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時由於罰金刑無法得到實際執行,也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如果罰金數額過少,則會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經濟懲罰,對犯罪分子起不到懲戒作用。

安監局根據自己的行政職能,可以對安全生產中存在違法行為的當事人進行處罰和處理,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標籤: 罰款 安監局 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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