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必須要檢察長簽字嗎
- 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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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並不一定需要檢察長簽字。批准逮捕檢察院檢察長可以授權分管的副檢察長批准行使批准逮捕權,一般副檢察長簽字後以檢察長的名義實施。審查逮捕部門辦理審查逮捕的案件,應當指定辦案人員進行審查。重大案件應當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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