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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庭程式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庭程式是怎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遵從的是刑事程式,在刑事程式中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開庭的程式主要是:
法庭宣佈開庭;
進行法庭調查;
進行法庭辯論;
最後陳述;
宣佈休庭等待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庭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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