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

連續犯的處斷原則是什麼?

連續犯的處斷原則是什麼?

一、連續犯的處斷原則是什麼

連續犯的處斷原則是什麼?

連續犯的處斷原則指的是連續犯按照一罪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對連續犯的處理,應當按照不同情況,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分別從重處罰或者加重處罰。並且連續犯的必須是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謂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數次犯罪行為都在犯罪人的預定計劃之中。所謂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犯罪計劃,但是有一個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個總的犯罪意圖。否則,儘管在客觀上先後實施了兩個以上犯罪行為,但出於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認為是連續犯。

二、連續犯處斷原則的相關規定

1、《刑法》規定只有一個量刑檔次,或者雖有兩個量刑檔次但無加重構成的量刑檔次的,按照一個罪名從重處罰。例如,我國《刑法》第262條規定的拐騙兒童罪就只有一個量刑檔次,拐騙兒童罪的連續犯,只能在這個量刑檔次內從重處罰。又如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的故意殺人罪,雖有兩個量刑檔次,但無加重構成的量刑檔次,故意殺人罪的連續犯,只能在該罪的基本構成的量刑檔次內從重處罰。

2、《刑法》對多次實施某種犯罪明文規定重於基本構成的量刑檔次的,符合這種情況的連續犯,依照該加重構成的量刑檔次處罰。例如,我國《刑法》第263條“多次搶劫”明文規定遠遠重於搶劫基本構成的量刑檔次,連續三次以上搶劫的,即應依照加重搶劫構成的量刑檔次處罰。

3、《刑法》對多次實施某種犯罪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對“情節嚴重”或情節特別嚴重”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加重刑罰的量刑檔次,符合某種情況的連續犯,應依照有關的量刑檔次處罰。例如,我國《刑法》第267條對搶奪罪按照基本犯罪、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分為三個量刑檔次加以規定,搶奪罪的連續犯,應根據連續實施搶奪次數的多少,依據刑法的規定,按照相應的量刑檔次處罰。

遇到連續犯的情況只能是按照一個罪名來從重或者加重判決,而不能採取數罪併罰的原則對嫌疑人進行判刑。但是連續犯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比如說前後的犯罪目的必須一致才屬於連續犯的情況,否則就不是連續犯,只能按照數罪併罰來判決。


標籤: 連續犯 處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xingshifanzui/j0zwj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