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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挪用公款出納有責任嗎

領導挪用公款出納有責任嗎

主要還是要看出納與直接領導之間的的犯意溝通。如果出納是被直接領導所騙,以為直接領導挪用的公款是用於本單位的公務活動的,這隻能算是違反財經紀律;如果出納明知直接領導是用於其他目的,與公務無關的,那出納構成挪用公款犯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領導挪用公款出納有責任嗎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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