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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借錢怎麼定性為詐騙

通常借錢怎麼定性為詐騙

通常借錢怎麼定性為詐騙

一、通常借錢怎麼定性為詐騙

借款人構成詐騙符合的條件如下:

1、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

2、詐騙人在借款時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一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己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3、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借錢不還起訴時效是什麼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 ,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三、沒有借條沒有記錄可以起訴嗎

沒有借條沒有證據也可以起訴,只要符合起訴的法定條件即可,但是如果沒有證據則很可能會敗訴,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債權人需要找到間接的證據,一般包括有轉賬的記錄,或者是證人的證言、以及還有雙方的錄音,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這樣法院也才會受理。

借款主張償還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的一般視為放棄訴訟追償的權利;訴訟時效因債務人承諾限期給付情況而延長(一般可以書面承諾和口頭承諾錄音為證據證實這事)。

只是借錢不還的,可持借條向管轄權法院申請支付令給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內給付的命令,否則可能起動執行程式或是債權人可申請執行。不獲批支付令申請的,就得起訴主張給付。

借錢怎麼定性為詐騙,詐騙人在借款時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一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己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就會構成詐騙;以上就是關於借錢怎麼認定為詐騙的相關介紹。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線上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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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借錢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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