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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判緩刑條件有哪些

故意傷害判緩刑條件有哪些

故意傷害判緩刑條件有哪些

一、故意傷害罪能判緩刑嗎

緩刑適用條件:

(1)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的,可以適用緩刑。

(2)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①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②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

③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

④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3)犯故意傷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適用緩刑:

①沒有賠償且未取得被害人諒解的;

②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

③為了不正當競爭或者洩憤報復等非法目的,買凶、僱凶或糾集黑惡勢力傷害他人身體的;

④多人攜帶強制單或管制刀具在公共場所公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⑤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量刑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的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傷害手段一般的,可以在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每增加一人輕傷,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3)每增加一人重傷,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4)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增加六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增加二年至二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我國相關的故意傷害對我國公民的傷害尤為巨大,我國對這類相關罪犯的判決具有相關的緩刑判決條件。這類犯罪者如符合相應的條件,獲取相關的受害者的諒解的才可以。我國的法院按照這類案件的相應情況,對犯罪的案件犯罪者進行相應的判決。

標籤: 緩刑 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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