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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累犯的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累犯的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罪犯在刑滿釋放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再有故意犯罪的話,那這時就會被認定構成累犯。需要注意,我國對累犯的量刑是比較嚴的,同時也規定了構成累犯的是不能被判緩刑,同時在服刑期間也不能適用假釋。那究竟累犯的量刑是怎樣規定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累犯的量刑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65條規定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即採取必須從重處罰的原則。確定其刑事責任,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於累犯必須從重處罰。即無論成立一般累犯,還是特別累犯,都必須對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相對較重的刑罰,即適用較重的刑種或較長的刑期。

2、從重處罰,是相對於不構成累犯,應承擔的刑事責任而言。也即對於累犯的從重處罰,參照的標準,就是在不構成累犯時,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3、從重處罰,必須根據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確定其刑罰,不是一律判處法定最高刑。

(1)對於所有累犯,均應從重處罰。

(2)與此相關的還有一條,是刑法的第74條,“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足可看到立法對累犯是持堅決的打擊態度

(3)其實還有一點,就是累犯也不實用假釋,具體是刑法第81條第2款。

二、累犯自首能判緩刑嗎

1、緩刑適用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但是累犯自首的話可以從輕處罰,但是具體還要看法院如何認定。

我國採取的是從重處罰的原則,也就是說一旦被認定構成累犯的話,法院在最後量刑處罰的時候往往是要從重作出處罰的。雖然在服刑的時候不能獲得假釋,但此時如果滿足條件的話,那累犯也是有機會被減刑的。

標籤: 累犯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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