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可以要求被害人做司法鑑定嗎 司法鑑定 關注:3.37K次 可以。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標籤: 打人者 刑事辯護 被害人 司法鑑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sifajianding/7k6j6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