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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後的結果有什麼?

批准逮捕後的結果有什麼?

批准逮捕後的結果有什麼?
律師解析:批准逮捕後有以下三種結果:
1、在批捕後24小時內進行訊問發現不應逮捕的,會立即釋放。
2、人民檢察院在審查羈押必要性時發現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3、批捕後不符合前述兩種情況的,將依法送至看守所羈押,等待審判。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四十八條
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製作提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轉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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