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怎麼處罰 經濟犯罪辯護 關注:2.19W次 挪用資金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其超過三個月未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標籤: 挪用資金 刑事辯護 經濟犯罪辯護 處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shi/jingjifanzui/48ow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