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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刑

網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刑

網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刑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怎麼取證

取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在網際網路上建立淫穢網站、網頁。所建立的網站、網頁上主要內容為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2、在網際網路上提供淫穢站點連結服務。行為人自己建立的網站、網頁雖不屬淫穢網站、網頁,但在其網站、網頁上與淫穢網站、網頁之間製作連結服務。

3、在網際網路上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即在網際網路上製作、複製、刊載、傳送郵件等形式散佈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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