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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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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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之後發現合同標的物瑕疵怎麼辦在債務人瑕疵履行時,由於債務人不完全履行債務的表現多種多樣,有些瑕疵是無法補正的,而有些瑕疵則可以通過債務人的補正行為變為適當履行。比如,當標的物為種類物時,就可以通過更換的方法補正。由於存在的瑕疵能否補正的不同,導致瑕疵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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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1、詐騙罪的標的物是指公私財物,而所侵犯的客體是財產權利。2、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3、如果構成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如果犯罪金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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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訴訟標的物可否進行仲裁?可以。基於同一訴訟標的而變更訴訟請求的(如變更金額),法院應當合併審理。反之,應重新申請勞動仲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後,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如該訴訟請求與訟爭的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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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書中標的物可以變更嗎?訴訟書中標的物不可以變更,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買受人的目的是支付價款以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出賣人的目的。1、訴訟標的識別問題訴訟標的作為當事人爭議並要求法院進行審判的物件,在具體民事案件中應根據什麼標準予以識別,是世界各國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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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賣人行使取回權一般應該具備下列條件:1、隔地買賣合同。出賣人取回權的實質,是要保障在賣方發貨至買方收貨這個時間差中,買方破產時賣方的合法權益。這個時間差只存在於隔地買賣合同中,同地買賣中交貨直接迅速,如買方破產,賣方可不發貨,如已經發貨往往也根本沒有取回的時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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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保全超標的物是否合法?不合法,財產保全金額不得明顯超出訴訟標的金額,否則,當事人可以書面要求解除超額部分保全措施,法院應該及時對超標的部分解除保全。財產保全的被申請人在案件審理中提出法院超標的財產保全,書面要求解除超額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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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標的物會是貨幣嗎?訴訟標的物:當事人爭議的實體法律關係所指向的物件,如汽車。訴訟標的與標的物的區別:1、本質不同標的物是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訴訟標的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係,是就爭議總體而言的。訴訟標的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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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保全的標的物規定是什麼?訴訟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的財產。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的財產所有權憑證,如汽車要提供車戶證明,房屋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書等,以防錯將他人的財產查封、扣押。對案外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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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標的物提存的法定條件是什麼?(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二)債權人下落不明;(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二、提存的流程是什麼?1、債務人應向清償地提存機關提交提存申請。該申請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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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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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物提存損失一般誰承擔1、標的物提存損失債權人承擔。2、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3、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條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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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賣人按照約定時間交付標的物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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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技術合同標的物的規定是什麼?技術合同中的標的就是雙方需要協商認定的技術使用、授權以及相關權利情況,合同標的是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標的條款必須清楚的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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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物在試用期內毀損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因此,標的物在試用期內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條標的物在試用期內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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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訴訟標的物滅失案件的審判思路是怎麼樣的?確立如下審判思路:首先應該及時釋明引導當事人選擇恰當的訴訟請求;其次要掌握此類案件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再次要在特定案件中確立滅失標的物的價值認定方法與評估鑑定的限定;最後要正確把握標的物滅失案件中酌定損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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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物有瑕疵買受人主張權利的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當事人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瑕疵承擔的責任,因出賣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瑕疵的,出賣人無權主張減輕或者免除責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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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完善的合同應當對標的物的質量標準和質量的異議期限進行約定,對於質量標準,可以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依據,並在合同中註明。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當事人對質量有特殊要求的,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質量要求,亦可先製作樣品,以樣品標準為履約標準,並對樣品進行封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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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答:按照約定的方式。律師解析: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交付標的物,交付的方式分別有直接交付、指示交付、佔有改定、法定其他方式等。直接交付是指出賣人直接將物品交付給買受人;指示交付是指將第三人持有的物品讓其直接交付給買受人;佔有改定是將已經佔有物品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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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賣人違反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絕受領出賣人向其交付的標的物:(一)標的物嚴重不符合約定;(二)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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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物提存後,債務消滅,但債權人還未現實地獲得其合同利益。為了便於債權人受領提存物,債務人應當將提存的事實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只有債權人下落不明,無法通知的,債務人才可以免除通知義務。通知應當告知提存的標的、提存的地點、領取提存物的時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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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可為融資租賃標的物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具有典型的廣泛性,我國《合同法》並未對融資租賃交易的標的物做出明確限制。但有兩個文字中的可融資租賃標的物的範圍供參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適用於融資租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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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物條款是合同的品名條款。品名條款是買賣雙方對具有一定外觀形態並佔有一定空間的有形商品達成共識的一種文字描述。《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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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存的標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標的物應當是合同規定應當給付的標的物,主要是貨幣、有價證券、票據、提單、權利證書、物品。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所謂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指標的物不適於長期保管或者長期保管將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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