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治安管理 >

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是什麼?

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是什麼?

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是什麼?

在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習俗與風氣,許多地區對於賭博與娛樂有著明顯的劃分。在賭博與娛樂之間往往會依據著相關條例和標準來維繫平衡,在內蒙古地區同樣有著關於賭博的標準。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是什麼吧。

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2016年11月4日內蒙古公安廳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試行):

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

八十二、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行為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裁量情節和處罰基準】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為單注金額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金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賭博提供條件的;

(2)為賭博提供條件獲利不足五百元的;

(3)其他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情形。

【處罰基準】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為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賭博提供條件的;

(2)為賭博提供條件獲利五百元以上的;

(3)以營利為目的,招攬他人賭博的;

(4)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為賭場多次接送參賭人員,在賭場放高利貸;

(5)採取不報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方式,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6)組織、招引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介紹費、回扣的;

(7)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8)以營利為目的,為設定賭博機不足十臺(臺數按照能夠獨立供一人進行賭博活動的操作基本單元的數量認定)或在中國小校周圍二百米範圍內設定賭博機一臺提供場所的;

(9)國家工作人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10)通過計算機網路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11)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處罰基準】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為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賭博提供條件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並提供條件的;

(3)為賭博提供條件,引發其他行政、刑事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4)為“地下六合彩”、“賭球”、“扳砣子”、等方式的賭博提供條件的;

(5)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處罰基準】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內蒙打麻將賭博的標準往往與賭博的目的性以及金額相掛鉤。賭博與娛樂的目的性是有所差異的,賭博大多是為了營利。除此之外,賭博的金額也有所限制,一旦超過了規定的金額,就會被認定為是賭博。以上即為內蒙打麻將賭博的相關標準與規定。

標籤: 打麻將 賭博 內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usong/zhianguanli/r0660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