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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是違反法律構成犯罪嘛?

聚眾鬥毆是違反法律構成犯罪嘛?

一、聚眾鬥毆是違反法律構成犯罪了?

聚眾鬥毆是違反法律構成犯罪嘛?

輕者屬於治安案件,嚴重的構成犯罪,涉嫌聚眾鬥毆罪。

相關法律知識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需要符合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對於聚眾鬥毆類案件一般取保候審很難,如果犯罪情節不是很嚴重,或者不是首要份子的,沒有動手的情況是可以申請的,但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分析判斷。

對於聚眾鬥毆的案件情節輕微的就屬於治安案件,如果情節嚴重的就涉嫌聚眾鬥毆罪屬於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處罰的力度是有所不同的,治安案件處罰只是被拘留和罰款,但是刑事案件就要被判刑留下案底,偵查取證期間辦理取保都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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