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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財產繼承需要什麼證據?

民事訴訟法財產繼承需要什麼證據?

一、民事訴訟法財產繼承需要什麼證據?

民事訴訟法財產繼承需要什麼證據?

民事訴訟法財產繼承需要的有:

1、提供公安機關或所在單位出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2、被繼承人生前戶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遺產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3、被繼承人遺產的種類、數量、金額、遺產由誰佔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證明材料,如遺產清單、產權證書、發貨票、證人證言等。

4、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財產中(如合夥財產等)的,應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遺產在共有財產中的證據,如房屋產權證書、合夥協議等。合夥企業是否清算或營業,審計證明等。

5、被繼承人生前婚姻狀況,生育和撫育子女的證明材料,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法律擬製血親或與之有密切關係的旁系親屬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等證明材料,以及他們對被繼承人所盡義務的證明材料。

6、被繼承人的妻子懷孕,應提供已懷孕的證據。

7、被繼承人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應提供第二順序繼承人的人數,各自與被繼承人的關係的證明材料。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應提供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及住址等情況。

8、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應提供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明材料。

9、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公證遺囑的提供公證書,自書遺囑的提供自書原件及能證明確系自書的證明材料。

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危急情況下所立的口頭遺囑要提供原件、錄音或錄影及與繼承人、受遺贈人無利害關係的二人以上見證人的證明材料。

10、提供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有無受脅迫、被欺騙情況的證明材料。

1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應提供遺贈撫養協議書,對被繼承人盡撫養義務等證明材料。

12、被繼承人生前有債權、債務的,應提供詳細的數額及借款憑證;提供債權人、債務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等證明材料。

1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放棄繼承權或受遺贈的,應提供放棄人的書面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因為繼承本身對於公民來說就是一種不需要任何代價就可以得到的一種財產權益,所以很容易發生為了獲得繼承的權利而損害了被繼承人的利益,所以為了防止這樣的惡劣情況就必須要讓當事人提交必要的材料來證明其繼承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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