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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會通知本人嗎?

訴前財產保全會通知本人嗎?

一、訴前財產保全會通知本人嗎?

訴前財產保全會通知本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當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被申請人的財產時,法院應當立即通知被申請人。

二、訴前保全的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必須是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第二,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保全財產的申請。“利害關係人”指與被申請一方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人。沒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進行。

第三,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這與訴訟財產保全不同,訴訟財產保全不是必須提供擔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責令提供擔保的時候,提供擔保才成為必要條件,而且這種擔保必須與所保全的財產相適應,不能小於所保全的財產。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應當駁回申請。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後,應在48小時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駁回裁定;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立即執行。

申請人必須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起訴,可以向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也可以向採取財產保全的法院起訴。有管轄權的法院與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法院可能是同一法院,也可能不是同一法院。不是同一法院時,採取財產保全的法院因採取了保全行為,對該案取得了管轄權,有權受理申請人的起訴。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後15日內不起訴的,採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綜合上面所說的,財產是可以進行申請保全來防止他人進行轉移的,但在申請的時候同樣也必須要符合條件,而且只要辦理好那麼就會立既通知雙方,在保全的期間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來使用這筆財產,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都就可以按流程來進行處理。

標籤: 訴前 保全 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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