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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怎麼算團伙詐騙罪

按照規定怎麼算團伙詐騙罪

按照規定怎麼算團伙詐騙罪

一、按照規定怎麼算團伙詐騙罪

兩人(含兩人)以上犯詐騙罪屬於團伙詐騙。團伙詐騙屬於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可能全是主犯,也可能有主犯和從犯,詐騙金額需要根據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別計算。

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來計算詐騙金額,從犯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來計算詐騙金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1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詐騙罪的構成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行為人以以非法佔有作為目的,並且使用了欺詐的方式來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就是詐騙罪,如果實施詐騙行為的人數達到兩人或兩人以上,那麼就屬於團伙詐騙,團伙詐騙在處罰的時候需要根據每一個犯罪分子在案件當中所處的位置來判斷。

標籤: 詐騙罪 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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