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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連續犯就是累犯嗎

一般情況下連續犯就是累犯嗎

一般情況下連續犯就是累犯嗎

不一定。連續犯是否構成累犯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條件。

1、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前罪與後罪都是故意犯罪,此為構成累犯的主觀條件。如果前後兩罪都是過失犯罪,或者前後兩罪中其一是過失犯罪,則不構成累犯。

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這是構成累犯的刑度條件。換言之,構成累犯的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後罪應判處的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如果前後各罪所判處的刑罰都低於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於有期徒刑的,都不構成累犯。

後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5年之內,這是構成累犯的時間條件。

2、特別累犯的構成條件

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受過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前罪和後罪必須均為危害國家安全罪。

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後罪應判處的刑罰的種類及其輕重不受限制。

後罪可以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的任何時倏,不受兩罪相隔時間長短的限制。

《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累犯指的是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並且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是在刑罰赦免以後,在5年以內又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可以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的兩種,因此對於連續犯是否屬於累犯,則需要看其是否滿足累犯的條件。

標籤: 累犯 連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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