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 >辦案流程 >

民事小額訴訟是多少錢以下

民事小額訴訟是多少錢以下

一、民事小額訴訟是多少錢以下?

民事小額訴訟是多少錢以下

民事小額訴訟的標的額是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小額訴訟案件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二、小額訴訟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七十三條海事法院可以審理海事、海商小額訴訟案件。案件標的額應當以實際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為限。

第二百七十四條 下列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

(一)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

(二)身份關係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糾紛;

(三)責任明確,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四)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

(五)銀行卡糾紛;

(六)勞動關係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

(七)勞務關係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

(八)物業、電信等服務合同糾紛;

(九)其他金錢給付糾紛。

第二百七十五條 下列案件,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式審理:

(一)人身關係、財產確權糾紛;

(二)涉外民事糾紛;

(三)智慧財產權糾紛;

(四)需要評估、鑑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鑑定結果有異議的糾紛;

(五)其他不宜適用一審終審的糾紛。

第二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應當向當事人告知該類案件的審判組織、一審終審、審理期限、訴訟費用交納標準等相關事項。

第二百七十七條 小額訴訟案件的舉證期限由人民法院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但一般不超過七日。

被告要求書面答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徵得其同意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答辯期間,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當事人到庭後表示不需要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間的,人民法院可立即開庭審理。

第二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小額訴訟案件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小額訴訟案件後,發現起訴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綜上所述,小額訴訟的標的額跟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是有關係的,因為當地上年度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收入狀況不可能由國家法律強行規定。另外,我國雖然有小額訴訟程式,但並不代表標的額較小的民事案件都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

標籤: 訴訟 民事 小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usong/bananliucheng/5wzx4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