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通知書提前幾天
- 辦案流程
- 關注:1.17W次
開庭通知書提前三天。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需要在開庭三天前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案件,還需要在開庭三日前並社會發布開庭公告。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司法解釋外,可以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提前三天通知。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usong/bananliucheng/5w4d1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