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怎麼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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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社會是一個注重人權的社會,其中一點就顯示為對勞動者權益的維護,為了防止一部分的企業勞動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式,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制定了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以此來規範企業的用人行為,那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怎麼制定的呢?
職業衛生標準是以保護勞動者健康為目的,對勞動條件(工作場所)的衛生要求做出的技術規定,是實施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技術規範,是衛生監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據。本標準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為推薦性條款,其餘為強制性條款。
一、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的制定要求?
對下列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須制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一)職業衛生專業基礎標準;
(二)工作場所作業條件衛生標準;
(三)工業毒物、生產性粉塵、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四)職業病診斷標準;
(五)職業照射放射防護標準;
(六)職業防護用品衛生標準;
(七)職業危害防護導則;
(八)勞動生理衛生、工效學標準;
(九)職業性危害因素檢測、檢驗方法。
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制定的原則?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滿足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體現科學性和先進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積極採用國際通用標準;
(四)逐步實現體系化,保持標準的完整性和有機聯絡。
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型別?
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分為全文強制和條文強制兩種形式。
(一)強制性標準包括:
1、工作場所作業條件的衛生標準;
2、工業毒物、生產性粉塵、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3、職業病診斷標準;
4、職業照射放射防護標準;
5、職業防護用品衛生標準。
(二)其他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四、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如何制定?
制定標準的立項建議經過衛生部標準辦事機構稽核,並擬定年度計劃草案上報衛生部,由衛生部批准後下達執行。 年度標準計劃包括標準的名稱、研製單位、完成時間等。 衛生部委託衛生部標準辦事機構對年度標準制定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承擔年度標準制定計劃專案的研製單位應按計劃組織實施,並按時完成標準編制工作。 年度標準計劃在執行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進行調整:
(一)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急需的專案可以增補;對擬增加的標準專案應當進行補充論證;
(二)特殊情況下,可以對專案的內容進行調整;
(三)不宜制定標準的專案,可以撤銷。 計劃的調整應經衛生部批准。 確定標準的研製單位,應堅持公開、公正、擇優原則,鼓勵用人單位、行業協會或社會團體參與標準的研製工作。 承擔研製標準的單位應當熟悉國內外有關標準現狀並有較強的技術水平、條件。 對全國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標準,由衛生部批准,並以衛生部通告的形式公佈。在批准前,根據需要,衛生部可徵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 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代號由大寫漢語拼音字母構成。強制性標準的代號為“GBZ”,推薦性標準的代號為“GBZ/T”。 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編號由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代號、釋出的順序號和釋出的年號構成。示例: GBZ××××—××××、GBZ/T××××—××××。
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制定在於規範企業和用人單位的行為,在於為勞動者創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因此,在制定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時候就會遵循安全、衛生、有保障等原則,再經由全國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最後由衛生部批准、公佈。相信這一標準會對於大家保障自己的的合法勞動權益有更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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