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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高空墜物物業怎麼處理?

業主高空墜物物業怎麼處理?

一、業主高空墜物物業怎麼處理?

業主高空墜物物業怎麼處理?

業主高空墜物物業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需要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高空拋物墜物的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因為實際上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說不能夠確定具體的侵權人的情況之下,那麼有可能加害的建築物的使用人給予相關的補償來保障受侵害方的合法權益。

二、高空墜物的侵權責任認定內容是什麼?

1、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3、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4、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三、高空拋物與高空墜物在主觀上有哪些不同?

1、準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2、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高空墜物的舉證原則適用責任倒置原則,也就是由侵權人進行舉證。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每一層樓都需要承擔責任。但是能夠找到侵權人的,則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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